国家医保局发布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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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布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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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摘要
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基金支付失能等级评估服务费用、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护理服务费用及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费用。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居家护理以小时为付费单元、机构护理以床日为付费单元,参保人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原试点地区相关工作与本意见不符的,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
摘自 养老产业研究
最新进展9月30日 08:30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9月30日
- 养老产业研究精选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
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基金支付失能等级评估服务费用、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护理服务费用及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费用。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居家护理以小时为付费单元、机构护理以床日为付费单元,参保人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原试点地区相关工作与本意见不符的,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
9月29日
- 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并作政策解读
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管理作出统一规范。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并区分居家、机构、社区三种服务类型确定时长计费单元。原有试点地区应当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完成过渡,确保参保群众待遇稳定衔接。
- 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文字号为医保发〔2026〕19号,发布日期为2026-08-26。文件同步提供政策解读与文本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