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国家医保局·收录于· 15 天前评分70

国务院发布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导读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国发〔2026〕11号),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

来源:国家医保局 · nhsa.gov.cn